張明鳳命案(又稱 江子翠命案)
屍體發現時間、地點及形態描述:
命案發生經過:
張明鳳,屏東人,高中畢業後,隻身北上來台北謀職,先後擔任五家公司的會計。民國69年(1980年)9月初因前往林憲坤住處應徵女抄寫員工作,被林憲坤企圖性侵而殺害。
民國69年(1980年)9月9日 ,砂石場工人陳永義在台北縣(註 1)板橋江翠里新海橋附近的大漢溪抽砂管旁發現裝有屍塊之塑膠袋,而報警處理。警方動用大批人力打撈,在9月11日 下午發現屍塊。在當時還未有DNA的檢驗方式下,法醫楊日松以拼湊的方式比對,確定為同一人。但由於難以辨識其身份,警方利用報紙、電視、廣播媒體不斷報導,同時印發傳單250萬份,供民眾指認。
民國69年(1980年)10月22日,警方過濾一千多名失蹤女子相片後,確定死者為9月6日 失蹤的24歲女會計張明鳳。並開始著手調查其租屋住處,發現有應徵林憲坤工作的紅色紙條,而林憲坤當時正因強姦未遂案被判刑六年,被羈押在台北地方法院看守所,於是在民國70年(1981年)1月26日 拘提疑兇到案。而警方更進一步搜索林憲坤住處,發現抽屜裡張明鳳所寫的履歷資料,因而確認林憲坤為兇嫌,經調查,林憲坤假藉應徵雇員名義,誘騙女子前往其住所,而後犯案。由於罪證確鑿,警方將林憲坤移送法辦,判處死刑定讞,於民國70年(1981年)年5月25日 執行槍決。
屈尺分屍案
特殊記錄:
戰後(1945年後)臺灣第一起分屍案。
命案概述:
屈尺是新店往烏來途中的一個小站,民國四十八年的十二月份,台灣電力公司的幾名工人,在屈尺小粗坑發電廠水口前,做著整理沈沙地的整理工程。做著、做著,總覺得隱約有股惡臭隱隱隨風而來。這股惡臭隨著工作進度越來越濃,他們忍不住暫時放下工作,循味尋找。就在一堆砂石中,他們發現了一包用棉被捆住的什麼東西。這包東西正式惡臭來源。本來把這包惡臭丟棄就沒事,卻憑著一股好奇心,他們打開了這包東西。一打開,赫然發現裡面是毛茸茸的兩條男人的大腿。警方據報後,立即在棄屍地周遭展開地毯式的艘所。二天後,一顆頭顱在附近的一個魚池內被尋獲。這顆頭顱齊頸而斷,狀甚恐怖、殘忍。
這樁命案,是發生在台灣的首宗殺人分屍案。在那個民風仍屬純樸、閉塞的年代,發生了這種慘絕人寰的慘案,在當時的社會,造成的震驚和轟動,可想而知。
案子在幾天後就破了。一個叫劉志才的退伍軍人向警方投案自首,說這件分屍案是他跟袁銘幹的。他從軍中退伍後,做了一些生意,都是有賠無賺。連連敗陣的結果,使得他面臨破產邊緣。後來,他想起老同事孫伯英有筆退休金,於是跟朋友袁銘商議,打起孫伯英的主意。孫伯英就在這種情況下,被劉志才殺害、支解,再夥同袁銘棄屍。
先被尋獲的孫伯英的屍「身」,很快的被他好心的湯姓朋友出面領去埋葬了。但後來再找到的屍「首」時,不知怎地,那位湯姓朋友卻再也不肯出面具領,使得孫伯英的「頭顱」在法醫室裡一待就是三十幾年。
參考資料:
【摘錄自 楊日松傳奇
(湯坤山、徐慧琴編纂)千宇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,1996/10/1 初版】
瑠公圳分屍案
特殊記錄:
命案概述:
有天發言人在新聞稿上指出,專案人員從裹屍的草包上發現了動物毛,至於是什麼毛,還在化驗,記者抓到這個重點,便憑空想像案情發展,甚至有記者臆測那是兇手的體毛,因為總統對這則新聞也感興趣,所以篇幅當然是越大越好,記者能寫的越多,每個月還有額外的獎金可拿,所以也就樂於亂槍打鳥,而讀者也看的過癮。過了三天後,證實那根毛是根狗毛,共有三根。專案小組便把握這個線索,由塯公圳向外延伸,看是哪家人有養狗,因那時生活很辛苦,所以養狗的人不多,有養狗的多半是有錢人家,一查之下便查獲住在建國南路巷內的柳家有養狗,而柳家便是有名的空軍英雄柳哲生將軍,鑑識人員從柳家拔了一撮狗毛帶回去化驗,隔了三天,竟然有案情有驚人的發展,結果指出,柳家的狗毛,和裹屍草包上的狗毛,屬同形體,既然毛是來自同一條狗,而狗是來自柳家,這樣的推理下來,柳家於是被懷疑為分屍案的第一現場。
警總根據證人指出逮捕了柳宅廚工劉子玉、司機陳世有與勤務兵李家禧三人,被拘押了41天刑求下,連死者都尚未確認,分屍案已經在報紙上被記者「破案」了。同時為了早日知道死者身分,辦案小組祭出了賞金「凡能指證死者姓名、身份、關係等,提供線索,因而破案者,可以得到獎金新台幣十萬元。」
後來證明死者很可能是一位名叫陳富妹的女子,也調查出其夫盧家祥為兇手。
其他記錄:
「當時我曾告訴人說:我柳哲生會殺人嗎?當然會,我如果不會殺人就不是一個軍人,何況我是一個將軍,我當然會殺人而且懂得如何去殺人,可是我會殺同胞嗎?我只殺敵人,我只殺危害我國家民族的敵人,因為我是中華民國的軍人。」在接受記者訪問時,柳哲生將軍說下了這段肺腑之言。
事件心得:
瑠公圳分屍案發生在民國五十年,在當時報禁尚未解除的台灣,是屬於新聞不自由的環境,當時台灣的民營報紙為聯合報和徵信新聞(中國時報前身),而聯合報為了爭取到這個空前的新聞,在國民黨文工會特准下,寫下了五十二天的不實報導,新聞量佔當時全部新聞版面從約五%至約十八%,直到最後警方破案,才還給柳哲生將軍清白,然而對於柳將軍的傷害已經造成,被迫退役,經營百樂冰品。
媒體在此就先犯下了沒有確切的證據就將"嫌疑犯"未審先定罪,造成社會上的不安及動亂,媒體人自律的概念下,不應該是將"收視率"和廣告效益視為新聞價值的最高原則,而是這則新聞的價值或是新聞的專業性,而非將新聞娛樂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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